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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谋15年的盗墓贼:大年初一盗挖战国古墓,怕报应寻寺庙“开光”

2022-06-30| 发布者: 魏都资讯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2021年初,陕西韩城警方接到一条特别的举报:深夜凌晨,有人开车总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探访韩城周边寺院。附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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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初,陕西韩城警方接到一条特别的举报:深夜凌晨,有人开车总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探访韩城周边寺院。附近村民告诉民警,通过车灯,他们隐约看到,这些人包里装着一些陶陶罐罐,像是文物。

民警的突然出现打乱了这些人的销赃计划。

嫌疑人告诉民警,这些刚出土的文物阴气太重,他们担心遭报应,想到寺院开光,以求平安,却没想到被警察发现。

上游新闻(报料邮箱:cnshangyou@163.com)记者获悉,因盗掘古墓葬罪或倒卖文物罪,6人分别获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。一审判决后,有人不服提出上诉。今年6月底,上游新闻记者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。

▲2021年3月4日,韩城警方在嫌疑人家查获大量文物。图片来源/警方视频截图

一场预谋15年的盗墓案

抓获李某等人后,民警进行了突审。李某交代,15年前,自己就有了盗墓的念头。

50多岁的李某,是韩城一村庄农民,平时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务农和外出打工。

15年前,李某曾在韩城市芝川镇西少梁村一砖厂打工。砖厂生产采用就地取土的模式,施工时,工人偶然会挖出一些陶罐。在一次施工中,李某在砖厂东侧空地上挖出一些刻着花纹的石碑。

虽然李某只有初中文化,但当时他就隐约怀疑,砖厂东侧地下可能埋着文物。

少梁村周围是韩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——春秋梁国都城少梁城遗址。邻近黄河的少梁城是关中的北门,山陕交通的咽喉要道,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,春秋战国时期,多起著名战事在此发生。

李某向办案民警交代,他自从发现砖厂东侧空地可能存在文物后,此后十几年间,他时常会想起那块空地,为了进一步了解被挖出的陶罐和石碑背后的价值,他曾专门买来大量书籍学习盗墓方法。

2020年底,李某家突遭变故急需用钱,15年前的往事再次被他想起。最终,他决定通过盗墓挣钱。

此时的砖厂早已停业,但周围还有围墙,外人无法入内。于是,李某找到了朋友王某。

按照李某最初的设想,盗墓首先要进入砖厂,同时需要帮手,挖出文物,也要考虑如何“变现”。王某恰恰满足一切需求——王某与砖厂老板有很好的私交,能方便他们进入砖厂。同时,王某的表哥这几年一直在韩城搞古玩,认识当地及西安“古玩行”的人。

最终,在李某的说服下,王某同意了这个计划。

在王某的帮助下,砖厂老板同意他们进入砖厂,众人准备好洛阳铲、铁锨、绳子、探杆等工具,准备实施盗墓计划。

▲2021年3月4日,韩城警方在嫌疑人家查获大量文物。图片来源/上游新闻记者贾晨

2021年2月12日是大年初一,下午1时许,李某等人进入了砖厂。按照当年记忆,李某等人在砖厂东侧空地周围开始四处探墓。

盗墓当天,由于人手不够,李某还把自己刚满18岁的儿子叫来帮忙。

此时,李某从书本上学习到的知识开始发挥作用。他们利用探杆戳地、洛阳铲挖坑等方式寻找墓地。

被捕后,李某承认墓是他和王某找到的。但王某不承认。

王某说,“咱也不会弄,光会看,”他看着李某用洛阳铲一点点挖开一个个盗洞,最终,在砖厂东侧空地果然发现了一处墓室。

事后,负责勘查现场的办案民警曾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,墓葬入口很小,比农村的普通井口要小一点,刚好够一名身材矮小的人进入。

墓室被发现后,有人钻进墓室,开始寻找墓中文物。当天,李某等人从中挖出一个青铜扁壶、一个铜锅和四个青铜盘子。深夜,李某等人拿着这些盗来的文物当即找到王某表哥“长眼”。

王某表哥一眼就看中了那个青铜扁壶。王某表哥说,青铜扁壶整体是铜器,形态相对完整,一眼就能看出是个老物件,上面沾着的泥土还是新鲜的。

事后经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鉴定,这件“秦-汉代铺首衔环青铜扁壶”是一件三级文物。

当晚,王某表哥以2.6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个青铜扁壶。4人分得钱后,也让李某等人进一步相信,盗墓这事能干。

▲2021年3月4日,韩城警方在嫌疑人家查获大量文物。图片来源/警方视频截图

床下衣柜储物间堆放大量文物

此后十余天,李某等人的非法盗墓行为变得越发疯狂。

趁着过年,砖厂周围人很少,从大年初一到初十,4人趁着黄昏,一次次进入砖厂,4次盗得文物。

2月15日下午6时许,4人在砖厂东侧的墓地中盗得青铜矛头、战国带銎矛、汉代铁釜、战国双耳铜鍪等物;2月21日下午6时许,还是在砖厂东侧,他们盗得青铜盆、鸭蛋罐、青铜瓢等物;2月22日晚10时许,在砖厂东侧,4人挖出的文物最多:青铜油灯、青铜风铃、玉璧、铜锅、铜勺等文物,装了一袋又一袋。其中,一件高16厘米、耳高14.5厘米、口径15厘米的“战国提梁青铜鼎”最为珍贵。经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鉴定,“战国提梁青铜鼎”是一件国家二级文物。

新年刚过,李某等人的行为便被人发现。虽然砖厂周边堆放着很多建筑垃圾,但盗墓产生的新土散落在周围,也开始引起人们的怀疑。

李某等人怪异的行为被砖厂老板发现后,几人被驱离。

▲2021年3月4日,韩城警方在嫌疑人家查获大量文物。图片来源/警方视频截图

已经“收获颇丰”的李某等人也开始四处寻找买家,而王某的表哥成为李某等人的重要销赃渠道。

王某的表哥第一次从李某处收购的那个青铜扁壶,很快,被他加价500元对外销售。李某等人再一次拿来大量文物后,王某的表哥又从李某等人手中收购了一批文物,并将这些文物交给韩城当地一古玩店代卖,并承诺一旦售出,会给古玩店一定的介绍费。

除了在古玩店销售,其余文物被藏在李某和王某家中。

办案民警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,在李某和王某家搜查时,仿佛进入了一个小型博物馆。成袋的文物被堆放在嫌疑人家中的床下、衣柜、储物间等地。

由于盗得文物太多,李某等人担心这些文物留在家中太久,容易被发现。于是,这些文物开始陆续出现在韩城、西安等地古玩市场。

与一般交易者不同,李某等人交易总选在深夜,并且不肯说出自己的身份。细心的文物爱好者本就对这些青铜器来历起了疑心,再看看这些青铜器上沾的泥土,一眼就能判断出这些文物才挖出不久。

▲经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鉴定,“战国提梁青铜鼎”是一件国家二级文物。图片来源/韩城警方供图

盗墓怕遭报应找寺庙“开光”

2021年春节刚过,韩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也陆续接到一些特别的举报。

多名举报人反映,近期,有人总在深夜凌晨时分开车前往韩城周边一些寺院。与其他拜佛烧香的人不同,来人开车拉着一些编织袋,透过车灯,依稀能看到编织袋里装着一些陶陶罐罐,像是文物。

民警走访得知,来人带的物品多为一些青铜器或玉器等物,来寺院的目的,是为了“开光”,并且每次带的物品还都不一样。言谈中得知,这些人觉得,这些物品阴气太重,怕遭报应。

民警意识到这背后可能存在一起盗墓案,随即,对这些人的身份展开调查。很快,警方经过调查,多条线索陆续指向李某等人,韩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。

此时,警方已经获悉,李某等人银行账户开始出现资金变化。3月4日,警方当即成立了八个抓捕小组,分别前往韩城、西安等地对多名嫌疑人进行抓捕。

由于警方及时发现,这批文物未造成流失。经统计,警方共追缴文物156件,其中二级文物1件、三级文物11件。

后经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对被盗区域勘察后认定,被盗掘区年代应为战国晚期及西汉初,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。

李某等4人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被警方刑拘。随后,民警对倒卖文物的多名嫌疑人以涉嫌倒卖文物等案由刑拘。

▲2021年3月4日,韩城警方在嫌疑人家查获大量文物。图片来源/上游新闻记者贾晨翻拍

盗窃珍贵文物主犯获刑10年

去年底,韩城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审理。

一审法院认为,李某等人多次盗掘具有历史、文化价值的古墓葬,并盗窃珍贵文物,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。王某的表哥等人以牟利为目的,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。

上游新闻记者获得判决书显示,该案中,有人因愿认罪认罚,有人因帮助警方追回被盗文物,且有人有自首、立功等行为,法院依法视情节,对各被告给予减轻或从轻处罚。

李某因盗掘古墓葬罪一审获刑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二万元;王某犯盗掘古墓葬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;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处罚。

一审判决后,王某等人不服,提出上诉。

今年6月底,上游新闻记者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驳回上诉,终审裁定,维持原判。

终审法院认为,经查,在案证据能够证实,王某与同案被告人预谋后,积极联系砖厂负责人为盗墓活动提供便利,并积极参与寻找、挖掘墓葬、出售文物,将盗得文物存放在其家中,其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,系主犯,原审对其量刑适当。

上游新闻记者贾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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